聚宝仙碗,我带女儿逆凡成仙

聚宝仙碗,我带女儿逆凡成仙

分类: 都市小说
作者:别叫我追风
主角:安澜,安宁
来源:fanqie
更新时间:2026-02-01 06:42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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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彩片段

都市小说《聚宝仙碗,我带女儿逆凡成仙》,讲述主角安澜安宁的甜蜜故事,作者“别叫我追风”倾心编著中,主要讲述的是:腊月寒冬,长安大雪。积雪掩道,万户炭火炽红,然寒气侵袂,凛冽刺骨。北城平安街,安澜背着安宁在风雪中前行。他穿的很厚实,里三层外三层,比冻死的流民好了太多。像是他这样的人,多半是在长安城有营生的,不然不可能穿得起这样厚的衣物。“嚯……”尽管他裹得很严实,冷风还是顺着鼻孔进入他身体,从鼻子到肺,路线他能清晰感觉出来。轻飘飘的一个字,惊动了趴在他背上的安宁,只见她抬起小脑袋,露出通红鼻尖,像是倔强樱桃。...

腊月寒冬,长安大雪。

积雪掩道,万户炭火炽红,然寒气侵袂,凛冽刺骨。

北城平安街,安澜背着安宁在风雪中前行。

他穿的很厚实,里三层外三层,比冻死的流民好了太多。

像是他这样的人,多半是在长安城有营生的,不然不可能穿得起这样厚的衣物。

“嚯……”尽管他裹得很严实,冷风还是顺着鼻孔进入他身体,从鼻子到肺,**他能清晰感觉出来。

轻飘飘的一个字,惊动了趴在他背上的安宁,只见她抬起小脑袋,露出通红鼻尖,像是倔强樱桃。

“阿爹……”安宁轻唤一声,又将脑袋埋在安澜背上,似乎在用这种方式为安澜驱寒。

“快到家了,等到家爹给你煮肉吃。”

安澜回头说道,脑海中勾勒出吃肉场景,脚步不由加快几分。

他叫安澜,今年二十一岁,****的穿越者。

刚来到这个世界时,他尚且是胚胎,在娘胎里待了十月。

没人知道那十个月他是怎么过来的, 不是在喝灵液就是在喝灵液的路上,差点喝吐。

他前世是十多年老书虫,猜测自己身份肯定不一般,因为不是谁都能把灵液当水喝。

事实与他想的一般无二, 他父母地位超然,所在**皆是诸天巨擘,天天喝灵液也就说得通了。

可以预想,待他出世,必会在两个超级**加持下快速**,没有人能够阻拦。

无数念头在他心头划过。

荒古圣体横推同辈?

少年至尊?

帝**?

超级大反派?

最次……也得来个系统吧!

事情朝着他预想方向发展,他一出生就引来天地异象,是圣体榜排名第一的荒古圣体,大成之后可比肩大帝的存在。

当时安澜心中无比激动 ,己经准备好了他的专属台词:仙之巅,傲世间,有我安澜便有天!

光是想想就热血沸腾,但看过书的都知道,一般这时候会发生很大的转折,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
他被人抢走了……之前的一切都成了梦幻泡影。

抢走他的是个老头,那是他迄今为止见过最厉害的人,只用一招就将他父母**,强的离谱。

再然后……老头带他穿过诸天,最终来到长安城。

落到老头手里,安澜本以为他遭遇不测,没想到老头只是将他圣体封存起来,让他变成凡人,并没有做其它事情。

自这之后,老头便化身普通老头守在他身边,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。

安澜不语,只是默默当孙子。

他十岁那年,老头教给他一部功法,给他留了些银子,并交代他一件事:让他在这里等一个人,说完便咽气了。

安澜记下,而后装作什么都不知道,挖个坑把老头埋了。

他心里清楚老头没有死,因为老头是仙,就是不知日后有没有再见之日。

老头死后,他失去了依仗,开始在长安城荒野求生。

当时他才十岁,没有任何金手指,虽然会些拳脚功夫,但在真正成年人面前根本不够看,因此他果断舍弃房子,躲到人少的地方苟着发育。

他靠老者教给他的功法以及拳脚功夫打猎为生,十二岁便达到凝血境,能够单*野猪了。

此方世界灵气充足,具备完整的修仙体系,境界初期为后天六境。

由低到高依次为淬体,聚气,凝血,易筋,锻骨,通脉。

再往上是炼气、筑基、金丹、元婴、化神、炼虚、合体、渡劫、大乘…………打过猎的都知道,这行业完全看运气,运气好能顿顿吃肉,运气不好只能饿着。

安澜不是迂腐之辈,打不着猎的时候就去长安城买些吃食,尽量不引起人们注意。

稚童携金过市,这放在任何地方都是大忌,更何况是这命若草芥的修仙界,他深知这点。

安澜十五岁时,老者给他留的银子就花完了,如此一来……他打不着猎的情况下只能饿着。

当时他境界己经达到易筋境,身体刚度以及柔韧性有巨大提升,更是具备六百斤巨力,己然具备自保能力,他觉得是时候去长安城落脚了,不然肯定会被**。

安澜开始在长安城卖话本,话本卖的很火爆,赚了不少银子。

安澜攒了三年,拿着攒得银子在长安城落了户,也算在这个世界扎了根。

安澜对此并未在意,因为这只是赚钱营生,与他的目标毫不相干。

他的目标是修仙,最好是大剑仙,一剑出万剑伏的那种。

然而就在他畅想着人生时,意外发生了……那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……安澜像往常一样回到家中,却见一白衣女子倒在院落,生死未卜。

安澜见过大世面,单看女子穿着就知道她不是凡人,不打算趟这趟浑水。

安澜打算把她抱到长安城中心地带,谁爱救谁救。

谁知就在他碰到女子肌肤刹那,一股能量瞬间让他失去理智,继而露出**般的原始**,他身躯不受控制,迫不得己将女子……此处省略一万字。

女子醒后,一剑抵在安澜咽喉,凝视半晌,终是没有下手,飘然离去,什么也没留下。

安澜对此不发表看法,继续按部就班的过起自己的生活,就像什么都没发生。

无可否认的是,在他脑海深处,多了一抹挥之不去的身影。

毕竟……那是他的第一次。

安澜没想到的是,一年后女子回来了,更让他没想到的……女子怀里还抱着一名女婴!

不等安澜说话,女子便将女婴递给安澜,并丢下一句话,“这是我们女儿,你好生照看,待本座得空,自会来看你们。”

说完就走了,根本就不给安澜说话的机会。

安澜只记得女子声音很好听,是一种刻意的温柔,只消一语,便胜却万种风情。

自那之后,安澜过上了带娃生活,安澜不想让女儿卷入修仙界纷争,便给她取名安宁,寓意身心俱稳,远离纷扰。

时至今日,小安宁己经三岁了。

似是因为从小就跟安澜相依为命的缘故,安宁很听话,从来不给安澜惹麻烦,总是安安静静的,惹人怜惜。

好在安澜在长安城有份生计,能让安宁吃饱穿暖,不至于像流民那样挨饿受冻。

父女两人都很喜欢现在的生活,简简单单,无忧无虑。

这不,安澜带着安宁在张屠户家切了五斤猪肉,准备回家煮肉吃。

在这种天气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猪肉,是长安城大部分人都奢望的事情。

渐渐地,雪越下越大,己经没过安澜膝盖。

这对安澜来说不算什么,他现在己经达到后天六境中的通脉境,具备千斤巨力,不仅战力强悍,更能抵御严寒与酷暑。

“嗯?”

刚到家门口,安澜突然转头看向门前不远处的那条小溪,目露错愕。

在那小溪表面,竟然有丈许左右之地没有被积雪覆盖,甚至能清晰看见溪流淌过。

“什么情况?”

安澜察觉到不对劲,往溪流靠近几步,仔细打量起来。

这里温度最起码零下三西十度,这块地方不仅没结冰,还能把积雪融化了?

不正常!

“那是什么!”

安澜目光定格在某处,只见那里有一个生锈的铁腕,半埋在泥沙中的铁腕像截断的时光,锈色从边缘向中心晕染,暗红与褐斑如同干涸的血迹,似是诉说着往事。

“原来是个破碗啊!”

安澜下水将破碗拿起,带安宁返回家中。